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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拘留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取保候审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338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据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案件,律师可以为下列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以下规定。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二、犯罪嫌疑人犯有严重疾病。

  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四、侦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未超过法定的期限。

  五、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人认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

  律师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要认真审阅有关的犯罪材料及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严防犯罪嫌疑人借取保候审之机重犯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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