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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贷款诈骗罪刑事律师佛山诈骗罪刑事律师

2022-07-08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289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最低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1.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中规定,个人贷款诈骗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巨大,而要是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则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了。因此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就应该是10000元以上。

  二、贷款诈骗数额如何确定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

  A、诈骗数额仅限现金;

  B、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能冲抵本金在犯罪数额当中扣除。

  A、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B、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三、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3、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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