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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取保候审刑事律师;刑事会见

2022-06-1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06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咨询:广州故意泄露他人身份信息数量巨大是犯罪吗,怎么判刑

 回答一、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 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个人信息罪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 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 家机 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 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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