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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起诉离婚官司律师起诉离婚期间子女由谁抚养

2022-05-19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223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一、2020起诉离婚规定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一般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起诉离婚期间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起诉离婚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没有解除,仍然属于夫妻,孩子仍然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已经分居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孩子暂时跟随其中一方共同生活或轮流抚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将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决依据作为参考:

  1、一般原则上2岁以下小孩跟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考虑到孩子年龄比较小,对母亲的依赖性会比较大。所以孩子归母亲,对孩子的成长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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