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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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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5年底,被告人李某在某饲料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担任该公司某区域业务销售主管的职务便利,收取销售饲料的货款后,截留总计553717.76元货款,用于自己购房、家人治病、小孩上学等个人开支,至今仍未归还。
2019年11月27日,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机关电a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司的资金所有权不受侵犯,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单位江西某饲料有限公司人民币55371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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