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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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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和其女友易某、朋友麻某、肖某等人相约去湘潭市岳塘区某KTV唱歌,被告人刘某因醉酒无故揪住一名顾客罗某的头发将其按倒在地,罗某遂要求刘某道歉,刘某不肯,罗某于是打电a话叫来徐某等人,后徐某等人在岳塘区书院路某小区门口的酒吧前找刘某讨说法,刘某遂返回该酒吧找到一把水果刀藏在外衣口袋内,后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相互扭打,刘某用匕首刺伤徐某脸部、背部及腰部等部位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徐某所受左面部皮肤软组织裂伤、左侧血气胸等损伤,构成轻伤一级。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提醒: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处理事情务必保持平和冷静、理性克制,多一丝宽容和理解,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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