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科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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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发布者:曹小科实习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50人看过

说到买房,对于年轻人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全国各地的房价都是在上涨的趋势,天价的房子让老百姓们只得在一旁观望。贷款买房解决了不少人买不起房的问题。年轻夫妻以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的现象也很多。那么在离婚时关于房贷问题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离婚时怎么处理房贷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那么在离婚后房贷也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房贷是由一方偿还的,那么在离婚后偿还的方式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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