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科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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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如何处理

发布者:曹小科实习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256人看过


在我们购买商品住房时,合同上面往往会写明交房的期限。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所用的时间较多,项目逾期交房的现象会经常出现,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一旦发生“逾期交房”,通常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解约或索赔。

一、解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关于索赔

索赔的前提是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

如果没有约定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关于不可抗力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个词语是“不可抗力”,因为一旦出现“不可抗力”,您就不能解除合同,开发商也无需支付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并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情况可以算作不可抗力,具体的内容需要通过《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往往会在合同中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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