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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前退款是否还要判刑

作者:蒲真亮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0次举报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蒲真亮律师,四川由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后即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擅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由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0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