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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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关系的畸形发展

发布者:张超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899人看过

在这个社会,如果一个男孩,走向性犯罪的道路,往往是有迹可循的,我们从其讲话到他的行为逻辑,就能够明白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模式。

第一, 那是他家里人太忙太忙,平常跟他相处的不多,在言语上教育不多,是一种普遍放任的态度 ;
第二, 就是虽然言语上没有,但是家庭家长时时刻刻的身教却是随时随地潜移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钱权能够摆平一切的想法就能够解释了;
第三, 学校更不要说了,一般的学校是很少进行这种性别教育,甚至是性教育的;
第四, 因前述的种种,那么在男女关系上遭遇滑铁卢之后,男性就会日渐转向“厌女”。

对于第四个,为何会由此转向,大概我作为一个男性,能够体会一点其被女生所拒绝的沮丧感,这种沮丧感通常会有几种方式去化解。

第一种就是无所谓,这种就是视男女关系只不过是众多社会关系的一种,所以跟一个人试图建立关系的行动失败了,并不会妨碍其正常的社会交往,或者换一句更家常的话讲就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只是机缘没到而已;

第二种就是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会认为自己不够好,不够优秀,这种会长时间内从男女关系上抽出,可能会专注于其他事情,但是其在男女关系方面会持续陷入自卑状态;

第三种就是会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女性,甚至于污名化女性,这种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底层男青年里面,还有各种描绘前现代的影视剧,名著里面经常看到,最经典的就是污名化“美丽”,称之为“sao”,还有一个就是污名其”拜金“,都是很常见的做法。

上述种种,我基本觉得还是在于性教育观的问题,当前在我们国家,关于性教育相信普通大众都能够理解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性教育的内容,我相信大部分人还停留在关于性的卫生教育方面,但殊不知,关于这方面,卫生教育仅仅是一个基础,真正要教育的应该是心理认知上的,这就包括很重要的性别教育观,包括对于男女,以及无性别人士也应该要涉及到,这方面如果提上日程,关于性方面的犯罪,至少是少了一大半,在往远了一点说,性别教育观在往上了提,其实就是尊重的观念,平等的观念。性别平等只不过是尊重平等理念在性别方面的强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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