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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收入是营业外收入吗

发布者:周炎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9日|分类:公司法 |2866人看过


 一、转让股权收入是营业外收入吗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所得不属于营业收入,是投资收益,但是创业投资企业除外,他们的主营业务就是投资,所以投资收益属于销售收入属于营业收入。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收入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税务变更时需要请税务局开一张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三、股权转让要股东同意吗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71条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

  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

  建议公司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处理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目的是: 一次性解决过半数股东同意的问题;决议中列明股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解决优先购买权问题。通过这种方式,以一份股东会决议代替繁冗的书面通知,书面回复的股权对外转让的法定程序。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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