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东需要对之前的债务
新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假如在签订协议的时候,约定对入股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那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入股的股东对公司前期的债务就没有责任。
如果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具有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约定虽对第三人无效,但对股东内部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其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新增加股东要走什么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三、新增股东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资金存入银行(如非货币出资可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工商局交件(变更材料与验资报告,有些工商局需要提前约号);
6、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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