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足的注册资本能否减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认缴完是可以减资。
公司的资本削减,无论是否导致盈余低于法定限额,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有效贯彻资本确定原则,保障交易安全,必须严格依法控制资本减少。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

二、资本的减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剩,原公司资本过剩和形式上的资本过剩,会导致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资本效率的发挥,也会增加股利的负担。
2、严重亏损的公司,该公司严重亏损,总资本及其实际资产差距太大,公司的资本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意义,证明该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股东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由于公司持续亏损。
三、减少资本有两种方法
1、减少投资总额,改变投资比例。
公司经常用回购来减少资本或股票。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通过回购减少资本的,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后十日内冲销。资本减少也可以以出资回报的形式减少,或者以免除出资义务的形式减少,或者以消除股权或股份的形式减少。
2、在不改变出资比例的前提下,减少各股东的出资。
减持资本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返还,将部分全额支付的资本返还给股东。合并后,公司发生亏损时,按出资比例减少各股东的出资,以弥补应弥补的出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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