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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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率闵行

发布者:周炎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0日|分类:经济仲裁 |1208人看过

一、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率闵行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期)销售收入*所得率=a(当期销售)*5%=b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b*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可参照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率

  二、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汇算清缴工作:检查帐务;确定申报年度应纳所得税;整理申报所需要的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审计报告;调剂好相关纳税款,做好网络申报或办税大厅申报工作,备好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带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报关主管税务机关。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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