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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政策符合规定而未能获得补偿应如何维权

作者:曾强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5次举报

   一、拆迁政策符合规定而未能获得补偿应如何维权

1.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基本工作流程主要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法律依据:根据《拆迁法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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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强律师,咨询电话:15660220856。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京师图书馆执行馆长,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62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法律顾问、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