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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曾强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3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关于村民会议的决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办理。这是行使村民自治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建议:如果相关权利人认为村民会议的决议程序、内容不合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