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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作者:邹蕾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9次举报


结婚前,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

结婚后,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从法定。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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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蕾律师,男,现为贵州道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咨询电话:1878509295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婚姻家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同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0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