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依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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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公司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金融证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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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房地产通过股权形式转让)

发布者:高依升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191人看过

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设立公司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公司,暂定公司名称为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以现金出资(认缴)    元,拥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位于山东省济南市             号的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出资(以       号不动产权利证书记载的为准),评估价格为   元,乙方拥有公司股权    %

3、甲乙双方商定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完成公司的注册和乙方土地厂房的出资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协调,及时签署相关文件,按时完成设立公司的全部手续。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股权转让

1、在新设公司成立后,乙方将在新设立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转让价格为     

2、股权转让过户进度时间安排为

3、甲方受让乙方股权支付的价款时间安排为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银行:

4、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新设立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由双方共管。

5、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相关企业入驻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协议文本的效力协同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有关违约事项适用框架协议中的定金条款;

2、根据本协议,在设立公司和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签署的协议、文件与本协议和框架协议不一致的,除非甲乙双方特别声明,则以本协议和框架协议为准。

第四条法律或政策障碍

如因法律或政策方面的规定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根据已签署的框架协议另行确定交易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保密,不向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本协议及具体内容。

第六条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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