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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发布者:彭文芳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115人看过举报

在立遗嘱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有见证人,这样遗嘱才能够有效,日后遗嘱的受益人也可以找见证人证明该份遗嘱的效力,能够省去很多的纠纷。但见证人也有相应的条件,那么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网友咨询:

什么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律师解答:

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继承人、受遗赠人。

律师补充: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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