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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能否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作者: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时间:2025年11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次举报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形成的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同居已成为许多情侣选择的生活方式,然而当感情破裂时,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情侣分手后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即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推定为按份共有,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份额。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具体分割方式取决于财产的性质和双方贡献。

  在实务操作中,建议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性质、出资情况、贡献大小、同居时间长短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分割方案。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故不可仅诉请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在同居期间可能形成了一些共同的财产或债务,在分手时,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这些财产和债务问题。

  如果出轨行为涉及到重婚等刑事犯罪,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导致刑事处罚?。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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