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圳起诉离婚的条件和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一、 起诉离婚的条件
1. 一般条件: -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 有明确的被告,知道要起诉离婚的对象是谁。 -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阐述相关事实依据。
-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实质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诉讼离婚的手续
1.准备起诉材料:
-撰写离婚起诉状: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以及事实与理由。
-准备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孩子出生证明、双方经济状况证明等。同时,准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关系的材料。
2.提交立案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3.立案审查与缴费: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4.等待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当事人需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5.等待判决结果: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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