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并未明确设立第三顺序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子女又具体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其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样,这里的兄弟姐妹也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存在所谓的“第三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问题上,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