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25年新规定离婚房产只归付款方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其分割应遵循这一原则,而非简单地归付款方所有。
2. **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
-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已经付清全部房款,那么该房产应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均等分割。
- **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等,其归属和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3. **考虑因素**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抚养权、女方的权益、无过错方的权益以及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此,房产的归属并不是简单地由付款方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婚姻法》2025年新规定离婚房产只归付款方这一说法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处理,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建议离婚时还是找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进行咨询,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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