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阿赛婚姻家事团队 08:00-20:00
许阿赛婚姻家事团队
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深圳都市频道《约见大律师》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3522909150
咨询时间:08:00-20:00 服务地区

离婚时双方口头约定的财产分割算数吗?

作者:许阿赛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4年11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3次举报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发生得还是比较多的,很多人觉得虽然离婚了,但是既往的情分还是真的,很多时候再分割财产的时候并没有形成文字形式,而是以口头形式的方式来约定,但是谁也不会想到最终对方不认账了,这种情况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要知道。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在离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并将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即使事后一方对此有反悔的,也必须按照分割协议处理。

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撰写协议书,并做律师见证。

2、以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事先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那么在离婚时,即要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并且,即使最终起诉到法院,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不过,因为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只要在分割时一方不认,那么除非另一方能找到其他证据证明要有约定,否则的话将很难继续按照口头约定进行分割。并且,如果是去法院处理的话,法院将会认定为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无效,最后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分割。

因此,生活中如果真要事先约定财产分割的,那么最好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否则的话,将直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如果不想书写协议的,可以在口头约定的时候进行录音,保留录音原件,即便将来对方矢口否认,也可以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不过,如果双方的财产较多并且复杂的,一般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忙出谋划策。

许阿赛婚姻家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3522909150
    •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36813分 (优于98.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61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阿赛婚姻家事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23673 昨日访问量:149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