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日渐趋于世界化,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到世界各地工作学习生活,以此涉外婚姻也越来越普遍,那么问题来了,走进婚姻生活后,跨越国际的差异导致夫妻之间显现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如果双方都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需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关于涉外离婚的问题,离婚律师做出如下介绍:
一、涉外婚姻当事人是否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
涉外婚姻当事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即:
1、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籍居民;
2、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自愿;
3、离婚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离婚双方当事人在内地登记结婚或者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结婚证;
5、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二、双方都是外籍居民或者双方并非在中国内地领取结婚证能在中国办理离婚吗?
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必须是经过法院诉讼程序解除涉外婚姻关系。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申请受理法院为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其次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第三就是申请书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受传唤和应诉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涉外离婚可以在国内办离婚手续吗?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在国内认可吗?以上就是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对涉外离婚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疑问,建议与律师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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