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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判决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能获得抚养权?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次举报

对于夫妻感情已近破裂的夫妻来说,孩子成了双方最大的牵绊,总是因为害怕离婚会影响孩子就反复在离与不离之间纠结。在离婚律师办案的过程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这样的诉求:“律师,一定要帮我拿到抚养权!”“只要孩子归我,其他都好商量!”“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抚养权必须归我!”……律师非常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方案,尽可能帮当事人达成诉求。那么北京离婚判决抚养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能获得抚养权呢?

一、离婚律师介绍,判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如下:

1、正常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太小离不开母亲,两岁以下的孩子会被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合和孩子住在一起的疾病,或者行为不端。

2、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将优先将抚养权交给综合条件较好的一方。这里提到的综合条件包括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其他家庭成员的协助能力、教育水平等。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轮流抚养子女。

二、离婚律师介绍,如何争夺抚养权:

1、要争夺抚养权,就必须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可证明对方经常不回家或不履行抚养义务。

3、证明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跟随自己的生活时间更长,已适应与自己相处的生活状态。

4、证明对方有恶性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不利于抚养孩子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子女部分应尽可能写清楚和详细。除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外,还应约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探视权、子女在日常生活其他方面的大额支出等,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以上就是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时判决子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及争取抚养权的办法”,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专门受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可以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如有需求,可以随时拨打下方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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