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人跨越国际建立婚姻关系,但是在这部分人中,也会出现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况。那么涉外离婚的诉讼流程又是什么样呢?下面由婚姻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涉外离婚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对于当事人进行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相关法律关系文书,若被退回,初步研究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控方或法院应向有关部门收集对方失踪或失踪的佐证证据,进一步确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不能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布告栏和相关媒体发布公告,送达公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不及时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应当在公告中予以通知。
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天,国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
第五步,公告到期,视为送达,缺席听证和判决。离婚通常是最后决定的。
二、涉外离婚不能回国可以不出庭吗?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那么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这些书面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离婚律师提示:涉外诉讼因为双方可能居住较远、文书送达难等情况而使得诉讼周期较长,程序相对复杂。因此在必要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事务,节省精力与时间。
以上是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行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年
26615分 (优于98.21%的律师)
1小时内
798篇 (优于99.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