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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份额?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次举报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律师:“婚前老公买的房,婚后可以分吗?”婚姻从来不是儿戏,一有利益纠缠,就会有无数的坑等着你往里跳。婚前买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等等,稍有不慎,都会落得净身出户的悲惨下场。今天离婚律师就来提醒大家,关于夫妻的房产,千万不要踩的坑!

一、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规定,男女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案件介绍:一对男女按照当地婚俗结婚,男方出婚房,女方出装修费。拿到婚房后,房屋登记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女方还按照约定出了30万来装修,购买家电。闹离婚时,男方名下房产已高达200万,女方呢,只得到了5万元的折价款。

问题出在哪?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全款出资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女方不可能分到房产,再加上女方装修没有留存票据,法院只能不了了之。婚后购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最后只给了女方5万元。

所以离婚律师建议:希望大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最好夫妻双方各自婚前买房。

不过多数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共同买房时就以双方名义买,书面形式确定资金来源、性质、数额,和各自占房屋的份额。

像上述案例,男方婚前全款买房,让对方出钱装修的,属实是个大坑,所以在这里北京离婚律师建议大家:

1、共同投资购买装修房屋的,建议公证约定相应份额或直接房本加名加份额。

2、考虑女性生育和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可酌情考虑生孩子后份额的增加,或者婚后多年增加份额。

二、另外,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婚后却一直是男方父母在负责还房贷。

等到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疑问了:这房子我也出钱了,凭什么离婚时判为男方个人财产?

离婚律师告诉大家,这种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话,连婚后还的贷款和还贷的增值部分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仅仅能分得折旧后的装修价值。所以,如果女方要出资装修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切记一定得要求房产加名,有贷款不能加名的,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共有比例,并且由夫妻二人直接还贷。

关于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出现纠纷是很常见的,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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