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但是也有些夫妻会进行口头约定,不过口头约定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对方反悔了也是常有的事,这就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离婚时双方口头约定的财产分割有效吗?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离婚律师表示,实践中,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很多人觉得虽然离婚了,但既往的情分还是真的,很多时候再分割财产的时候并没有形成文字形式,而是以口头形式的方式来约定,但是谁也不会想到最终对方不认账了,这种情况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
夫妻双方约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在离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并将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即使事后一方对此有反悔的,也必须按照分割协议处理。
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撰写协议书,并做律师见证。
2、以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分割,双方事先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那么在离婚时,即要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并且,即使最终起诉到法院,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不过,因为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只要在分割时一方不认,那么除非另一方能找到其他证据证明要有约定,否则的话将很难继续按照口头约定进行分割。并且,如果是去法院处理的话,法院将会认定为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无效,最后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分割。
所以离婚律师不建议双方离婚时采取口头分割财产的方式,最好写下来,这样才有保障,以防对方不认账。如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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