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蝶律师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7093462317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次举报

当夫妻关系破裂,无法挽回时,很多人会考虑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选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协议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家庭律师将带您了解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自愿与外国人离婚的,大陆居民自愿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明。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离婚登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大陆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应当当场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民法典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不能在2021年1月1日前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需要在离婚登记申请后等待30天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以上就是婚姻家庭律师给大家介绍的协议离婚流程,如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向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免费咨询。可以拨打下方电话,为您安排专业的婚姻律师。

胡梦蝶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0年
  • 17093462317
  • 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25593分 (优于98.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60篇 (优于9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梦蝶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7701 昨日访问量:13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