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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咨询: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许阿赛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3年08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8次举报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不少父母会为子女出资购房减轻负担,然而当子女婚姻出现问题时,所购房屋往往成为纠纷与争议的焦点。律师在办理了上千件婚姻家事案件后发现,大多数离婚纠纷都伴随财产纠纷,而房产分割纠纷又是其中一个主要的矛盾,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更是不在少数。北京离婚律师认为,为避免这样的纠纷,有必要搞明白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赠与还是借贷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从界定出资性质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但这一推定的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因而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出资人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应当按照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但提出存在这一关系的一方需要就此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种情况: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父母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出资时而非诉讼时作出的,并且是明确的,主张一方应当对此提供证据,例如出资时所作的协议、说明等,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三种情况:出全资还是出部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高人民法院及目前审判实践中比较统一的认识,该条规定的父母出资指的是父母全额出资。该条规定事实上是将不动产的产权登记与确定赠与一方进行了衔接,作为判断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依据。即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如果父母出资属于部分出资,这种情形下,必须有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对双方赠与。

  离婚时很多夫妻之间都伴随着房产纠纷,而且实经常有人咨询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怎么分、财产怎么分、抚养权怎么分这些问题,但由于律师并不清楚双方的婚姻状况,也不清楚双方是否有协议、纠纷等,所以只能概述一下相关法律的规定,但个案之间差异很大,要想获得更具体的分式和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析和讨论,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问,需要婚姻家事律师帮助的话,都可以在线留言或者拨打电话,我们会安排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提供前期免费咨询服务。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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