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的夫妻双方会全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也存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不想抚养自己的孩子,离婚后,夫妻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父母离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了,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依然存在,父母仍然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表示均不抚养孩子的,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教育父母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判给一方抚养,并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联系资深的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