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会因为各种原因把房子过户给对方。离婚时常常因为赠予的房产引发矛盾。那么离婚时夫妻之间房子赠予以后还是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后除非有法定情形,否则不能撤销。因此夫妻一方把房子赠予对方后,原则上属于受赠方个人房产。
以上是对夫妻之间房子赠予以后还是共同财产吗的简要概括,遇到离婚财产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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