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蝶律师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7093462317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前妻子女抚养费可以吗?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98次举报

现如今重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前妻子女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并不解除子女关系,仍需要要对未成年的子女承担抚养责任,没有抚养权,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方如果使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支付抚养费,实质也是在使用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抚养费。虽然与方在之前婚姻中生育的子女并无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但是并不能阻碍方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因此遇到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前妻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胡梦蝶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0年
  • 17093462317
  • 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25364分 (优于98.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48篇 (优于9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梦蝶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75190 昨日访问量:182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