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蝶律师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7093462317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口吗?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85次举报


  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

  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具体详细可以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回复为准。)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电话咨询。


胡梦蝶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0年
  • 17093462317
  • 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25362分 (优于98.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48篇 (优于9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梦蝶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74307 昨日访问量:259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