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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补充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有效吗?

作者:胡梦蝶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27次举报

谈恋爱的时期是美好的,但是由于很多方面了解不深入,一旦结婚后就过上了柴米油盐的日子,每天也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因此有些夫妻磨合不了或者夫妻不和就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补充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有效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请专业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对于离婚后补充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有效吗,具体需要依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因为我国是不提倡也不认可“假离婚”的事实,所以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但事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是约定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针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二人婚姻续存期内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力的处分权。双方在离婚之后,为财产和子女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主体间的一般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利益,且不附有其他生效条件的,则该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是有效的。对于合法有效的协议,双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针对离婚后补充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有效吗,此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对于离婚后补充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有效等问题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您可直接给我留言,我来帮您分析解决。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关于婚姻家庭法律的问题可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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