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1年2月,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至长汀县人民法院,自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长汀法院共开庭四次审理,辩护人游翔律师提供有利证据,并从案件事实、事发原因、经过、主观心态等方面全面提出辩护意见,认为不构成犯罪。
2022年11月18日,案件第四次开庭。2022年11月底,长汀县人民检察院以认定刘某某的犯罪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许撤诉(无罪)。
游翔律师
发布者:游翔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5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1年2月,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至长汀县人民法院,自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长汀法院共开庭四次审理,辩护人游翔律师提供有利证据,并从案件事实、事发原因、经过、主观心态等方面全面提出辩护意见,认为不构成犯罪。
2022年11月18日,案件第四次开庭。2022年11月底,长汀县人民检察院以认定刘某某的犯罪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许撤诉(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