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2019年12月初,陆某某(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家属在第一时间委托游翔律师团队介入,提供律师服务。
接受委托后,游翔律师在一个月内多次会见陆某某,并先后三次到尉氏县公安局与经办民警依法沟通案件,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均被驳回。案件移送尉氏县检察院后,游翔律师两次找到经办检察官,沟通案件,并提出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主要围绕目前没有银行流水、没有作案工具、没有切实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等展开)。
尉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0年1月6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游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