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林峰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发布者:贵林峰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233人看过

一、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如果双方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没有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不能就离婚等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