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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发布者:林玉键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232人看过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1、订立的遗嘱如果不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二、遗嘱部分无效怎么办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然后,即在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订立的遗嘱,如果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遗嘱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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