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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追究其责任

发布者:喜睦律师集团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590人看过

    相关机关未经合法程序就强制拆除房屋必然是不合理的。违法强拆行为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那房屋被非法强拆后,都可以追究哪些人员的哪些法律责任呢?

1行政责任 毋容置疑,房屋被违法强拆后,行政机关应该承担行政责任的。

首先,可以针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会在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中体现。

其次,行政机关应该赔偿房屋被强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拆迁方的行为给被拆迁人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由于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方收到人身伤害,那么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例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毁损重要财物或物品的动机和手段恶劣的、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般是指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数额的认定,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如果房屋被非法强拆,我们一定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房屋等损失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受到严重的人身侵害则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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