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覃某是广西桂林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同本村很多村民一样靠天吃饭,家里的几亩薄田就是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覃某的土地划入此次征地范围内。政府发出公告,称为了进行村内改造,要求村民必须在三日内将土地交出,但却给出极低的拆迁补偿款。忍无可忍的覃某联合村民决定通过上访寻求帮助,但是就在村民准备去上访的当天,一群人在村口将道路堵住了,发生激烈的冲突致使多名村民受伤,同时村内的百亩良田土地也被一毁而光。覃某看着自己辛苦种下的农作物被践踏破坏,拆迁部门又如此的堵截,村民商议后决定寻找专业的律师来同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覃某经过多方比较后,找到了老曹团队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该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土地预审文件等相关征地文件。律师明白对于违法行为必须抓住要害,以此来展开层层的维权攻势,才能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利益。法定期限过去后没有任何回复,这种情况律师见之甚多,应对也是比较从容的,但是律师肩负着众多村民的希望,所以并没有大意,要求确认有关部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立即向委托人公开申请信息。同时四处收集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证据,并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和类似案例,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巧妙地将意见同有关证据融会贯通,在律师细致入微的努力工作下,最终支持了律师请求,有关部门也公开了隐藏已久的政府信息。身负维权使命的律师明白在拆迁征地中要取胜是多么的困难,但是依旧坚信法律正义,坚持不懈的维权从而得到合法权益。拆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主动同委托人进行接触,就相关补偿事项进行沟通,在律师帮助下拆迁一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委托人也拿到了满意的补偿。
【老曹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依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告未将征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其征用程序不合法。可以确定本案中当地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的出让行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