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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喜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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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未见公告 复议维权得到补偿

发布者:喜睦律师集团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9日|分类:拆迁安置 |617人看过

【案情介绍】

孙某是山西吕梁某村人,在当地有一套继承所得的宅基地房屋用于居住。因当地政府开设某项目需要征地拆迁,而孙某的房屋正在此范围内。自己的房屋面临拆迁,但是在此过程中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但因为孙某家庭属于困难户而暂时搁置。孙某积极与拆迁方洽谈,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也未签订相关安置补偿协议。过了一段时间后,看着大部分人纷纷得到补偿搬离后,孙某坐立不安,心里焦虑下决定找专业的人帮助自己,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喜睦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在征地中未见有关公告,所以律师判断其审批手续可能存在违法情况。同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也没有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评估,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对公布拆迁征地范围内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公布,没有公布拆迁征地补偿方案,没有组织有关部门对拆迁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所以此次拆迁过程中存在多处违法。随后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拆迁文件。通过大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会获得征地拆迁的批准文件和法律手续,对其合法性进行进一步审查。但是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得到相关信息,律师立即以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为由向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人立即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律师告知委托人耐心等待,再做下一步维权计划。随着相关程序的推进,拆迁方感到极大压力,随后主动找到委托人希望协商解决,经过几次协商后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委托人也拿到满意的补偿。

喜睦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以我所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许多类似的案件,因律师及时的介入,使被拆迁人快速有效的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律师启动的司法程序,其目的是能让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协商的目的也是如此,所以在维权中一定要配合律师,以达到维权的目的。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喜睦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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