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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喜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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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房的补偿安置

发布者:喜睦律师集团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385人看过

【案情介绍】

鲁某在定西市某县有一套房屋用于经营,鲁某的房屋临街,并且周围房屋都是十几年来陆续建造的。后因政府征收重建,征收方对鲁某房屋进行了调查认定,除一部分是私自搭建的,其他均认定为合法面积。但在双方就补偿安置问题出现异议,所以未能达成协议。之后征收方突然对鲁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面对如此情况,鲁某找到喜睦律师事务所为其维权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维权方案,随后将征收方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房屋强制拆除进行赔偿,经律师据理力争下,最终法院判决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应对鲁某进行赔偿,但赔偿标准是拆迁前补偿安置方案的标准进行赔偿,显然此种赔偿对鲁某来说不利。随后在律师的指导下,又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就补偿标准及强制拆除赔偿价格的问题提出更改意见。经过多次开庭,并对当事人有利的原则,最终在鲁某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等证据,具能证明经营用房合法,依法合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和物品损失的赔偿,并重新协商补偿安置方案,最终签订协议。

【喜睦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强拆赔偿和补偿安置是不同的,而往往强拆后不能做出合理评估而减少赔偿金额,所以在拆迁征地案件中,尽量在签订协议之前保住房屋,如果遇见强行拆除等不合法行为的发生,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形下,劲量搜集相关的证据,来保证后期制定补偿方案时能得到利于被拆迁户的合理补偿。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喜睦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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