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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2人利用六合彩赌博获刑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分类:转载浏览:1557次举报

利用六合彩接收他人投注

并从中渔利

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01基本案情

自2023年5月起

邱某向曾某投注六合彩

还将他人向其投注六合彩转投曾某

曾某则按投注金额的2%向其返利

至2023年11月

邱某共收受六合彩投注

不少于50万余元

个人获利不少于6000多元

自2023年5月起

曾某将他人向其投注的六合彩转投谢某

谢某则按投注金额的2%向其返利

至2023年11月

曾某共收受六合彩投注

不少于82万余元

获利不少于1.6万余元

案发后

曾某、邱某退出全部非法获利

02法院审理

阳春市法院生效判决认为

曾某、邱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

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

曾某、邱某均自首

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可从轻处罚

曾某是累犯

依法应从重处罚

曾某、邱某退出违法所得

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

和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并处罚金10000元

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03法官说法

“地下六合彩”俗称“买码”,是一种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结果进行外围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庄家往往以高额赔率吸引参与者投注。赌博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极易引发家庭破裂、经济纠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参与开展“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不仅接受他人投注是违法犯罪行为,“买码”的赌客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广大群众应增强法治观念,认清赌博的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赌博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

文章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提示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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