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如何应对农民工以堵门、拉条幅等方式索要工资?
案情简介:
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A承接某开发商B商业综合体装饰工程施工,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商业综合体装饰工程中木工、腻子粉、油漆工等劳务作业分包给湛江某工程有限公司C,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并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结算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C公司项目负责人D组织工人进场施工,项目即将完工时,C公司项目负责人D手下工人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通过围堵项目部、业主办公室、售楼部、拉条幅等方式索要巨额农民工工资?
作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A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应邀协助A公司项目部妥善处理本项目农民工非法讨薪一案。
一、A公司顾虑
对于C公司工人违法讨薪事件若不能妥善处理,则将面临后续其它班组工人争相效仿,将对项目工人管理、项目进度造成重大影响,更有可能因此超付工程款。若讨薪事件升级,政府相应部门迫于维稳压力,可能会对A公司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二、处理过程
1、确认是否有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
接到A公司邀请后,第一时间让项目部提供《劳务分包合同书》、C公司已完项目产值、已向C公司支付进度款(付款凭证)数额,经核对确认并未足额支付C公司项目进度款。
2、核对农民工工资表真实性、合理性
(1)C公司项目负责人D提供给项目部尚欠农民工工资明细,经与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花名册》进行核对,确认均为本项目施工作业工人。
(2)要求C公司项目负责人D提供本次讨要农名工工资工人劳动合同及考勤记录(核对工资数额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报)
(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一次性解决,确保工资数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通过与农民工个人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交流,了解其入职时间、实际工作天数、已支付其工资数额、尚欠工资数额,通过与负责人D提供工资数额、考勤进行对比核对工资数额真实性。
3、到场工人优先解决
(1)C公司项目负责人D提供讨要工人工资民工并未全部到场,到场人员被拖欠工资数额不高,遂决优先解决到场人员工资。
(2)在开发商B单位组织下,由农民工与项目负责人D对尚欠工资进行现场确认签字,并委托开发商在A公司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划,代C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
4、核实劳务分包人及项目负责人(实际施工人)征信
经大数据核实,C公司注册资本家仅50万元,新设立不到半年时间。项目负人D为失信人员,尚欠600多万元未能履行。若因讨要农民工工资超额支付工程款,将可能面临追偿不能,导致A公司资金损失。
5、核实劳务分包人工程结算价款,避免超付。
因C公司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存在减项及各项扣款,实际结算价可能远低于合同签订暂定价。为确保不超付工程款,故紧急组织项目商务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将C公司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初步结算理出。实际结算价确低于合同签订暂定价。万幸本次解决农民工工资数额未超过合同结算价款。
6、针对后续可能跟风问题,对劳务分包人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
C公司项目负责人D告知,后续将有更多工人将到项目部讨要工资一事,告知其其在本项目部工程款已领足,后续到来工人工资项目部不负责解决,并告知其非法讨要农民工工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索要工程尾款的民事及刑事法律后果。
7、积极准备向有关部门汇报材料
同时积极准备已向C公司足额支付工程款以及C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D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材料以及汇报材料,针对后续可能的农民工非法讨薪事件向项目所在地负责处理农民工讨薪的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等相关部门汇报备案。
三、处理结果
在准备向相关部门递交汇报材料时,C公司项目负责人D主动找到A公司:
1、主动承诺积极配合项目部完成后续收尾工作及相应质量问题整改(已安排工人处理);
2、告知已安抚后续可能到项目部工人,承诺不会再有农民工到项目部闹事;
3、表达愿与公司维护良好关系的愿望。
本着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项目完工质量及工期,A公司决定暂不将汇报材料递交相关部门。至此本次农民工讨薪一事妥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