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妇保法”)正式施行,第六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规定,是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也使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新妇保法正式实施之后,全国各地已经有法院陆续发出了该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让我们先来看看各个省市的首份(排名不分先后)。
一、全国各地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1、湖南省首份、全国首份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上海市首份
2023年1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3、吉林省首份
2023年1月4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向两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4、江西省首份
2023年1月3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5、广东省首份
2023年1月4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6、重庆市首份
2023年1月3日上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7、浙江省首份
2023年1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8、江苏省首份
2023年1月2日,宝应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9、湖北省首份:
2023年1月初,黄石市铁山法院依照本法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全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哪些内容?
1、适用情形
夫妻双方离婚诉讼期间
2、申报要求
(1)夫妻双方均须申报,且夫妻双方分别填写;
(2)须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即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全面,不得隐瞒或遗漏;
(3)提交申报表的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如银行存款单、不动产权属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行驶证、车辆购置合同等。
3、申报形式
一般都是填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可能同时要求签署《保证书》。
4、申报时间
一般是当事人在收到申报令起至举证起期限届满前申报;在期限内申报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同意,可以延期。
5、申报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一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费;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前购买、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借款的动产或不动产;
(3)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6、未如实申报或拒绝申报的后果
(1)民事责任:
1)未如实申报(包括未如实申报、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诉讼终结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且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起诉,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处理该财产时,法院依法对该未申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行政责任:
未如实申报(包括未如实申报、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
(3)刑事责任:
未如实申报(包括未如实申报、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每个法院出具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内容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以受理法院的要求为准。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一方面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的查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解决长久以来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财产调查工作难以进行的难题,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夫妻双方积极申报共同财产,依法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呢,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