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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的防控影响了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作者:隗春绿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00次举报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市场产生的影响正逐渐显现。可以预见,因此次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将会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1.“疫情”对房屋租赁的现实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妨碍,房屋租赁合同也因此成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合同类型。根据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影响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

(一)民用类型

此类房屋以承租人自住为主。以北京为例,因春节假期和疫情防控需要,部分承租人因被感染、被隔离或者交通控制无法按时返京,在一定时期内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二)商用类型

此类房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疫情和防控需要,承租人无法对租赁标的进行正常的使用和收益,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比如餐厅、宾馆无法正常营业或被要求限期停业,电影院、KTV、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客流下降、收入减少等。

2.“疫情”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类型

根据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影响,结合2003年因非典疫情引发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类型,此次疫情可能导致如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

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导致出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2)承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

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因疫情防控需要,承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承租人主张因疫情防控导致其经营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起诉要求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人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的纠纷

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负担过重,压力过大,故起诉要求减免租金。

3.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建议

为减少和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出如下建议:

1.及时通知提供证明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不可抗力寻求救济,免除责任,应当将合同因疫情导致的履行障碍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障碍的证明文件。

2.积极沟通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从促进合同继续履行的角度出发,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疫情发生之后,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适当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尽量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承租人先行交纳租金,防止因己方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然后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合同,减免租金。

3.注意固定和留存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对解除或变更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无论当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还是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减免租金,都应当对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到涉疫情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留存有关疫情发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的证据。比如,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相关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入院治疗的证据;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导致停产、停业以及经营收入骤减的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协商沟通的,应保留相关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固定。

4.谨慎合理选择请求权基础

对疫情性质的确定因个案的不同而存有差异,合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亦应谨慎选择请求权基础,充分考虑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进而确定是要求变更合同还是要求解除合同,防止请求权基础选择不当而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在疫情仅是对承租人的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此时,承租人基于情势变更或公平原则要求法院减免租金的请求更为现实和合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运输、娱乐等行业产生的影响正逐渐显现。可以预见,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也将会陆续进入司法程序。对此,建议当事双方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适当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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