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相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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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作者:韩相珍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26次举报


“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一些非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下称“《限消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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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相珍律师,黑龙江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广东正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手机号:13826243206。韩律师具有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正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