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韩相珍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赵某是某停车场的保安,2019年3月的一天,王某将其车辆停在了该停车场,赵某向王某收取停车费时遭到拒绝,其后,王某启动车辆准备离开现场,赵某站在车前阻止,王某继续驾驶车辆推行,并加速驶离现场,赵某躲避不急被撞到在地受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鉴定,属于重伤一级,后经多家医院治疗,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两年后赵某不幸去世。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赵某家属委托了本律师提起诉讼。
二、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发生效力十日内向赵某家属赔偿1478651元。
三、代理经过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上经办警官,前往交警队了解肇事方王某车辆的投保情况,经查询该车辆仅有交强险但已经过了保险期限,那么就无法诉保险公司,只能起诉王某。另一方面,本律师及时调取、收集本案证据材料,以便后续诉讼。赵某家属手中除了病历材料,并无其他证据材料可以用于诉讼,无疑增加了诉讼的难度。王某因本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以故意伤害罪诉至法院。本律师通过多次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跟进王某刑事案件进展,及时调取了王某刑事案件卷宗,拿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随后就本案向王某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经庭审据理力争,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